若羌红枣已经进入采摘期,根据县委《关于印发若羌红枣提质增效“十大攻略”的通知》及《2016年若羌红枣收购营销方案》要求,为确保若羌红枣提质增效和农牧民群众持续增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财政贴息,稳定红枣市场,增强发展信心,促进农民增收提供支持。
二、贴息对象、时限和标准
1、贴息对象:以高于红枣收购市场价2-3元收购若羌县2轮土地承包经营权枣农红枣并在若羌县注册的企业、合作社或经纪人(以下简称“申报人”)
2、贴息时限:自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9月31日,从金融机构贷款用于红枣收购的贷款贴息。
3、贴息标准:按照实际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给予不超过一年的全额贴息支持。贷款贴息总额控制在5000吨红枣,实行“先申报先贴息、总额控制”原则。
三、贴息程序
1、申报程序
坚持自愿申报,先申报、先审核、先拨付使用,用完为止原则。符合条件的申报人与县财政局、金融机构签订红枣收购三方协议,向县国税局申领红枣收购相关票据,收购红枣后向县财政局企业科提交与贷款相关的审核材料。县财政局企业科负责指导企业申报和材料审核,并确定财政贴息企业名单和贴息金额,启动贴息资金发放程序。
2、申报内容
申报人向县财政局递交财政贴息申请书,同时提供有效的农户2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农户身份证复印件、红枣收购票据、红枣收购三方协议、贷款合同及贴息明细表、申报人向农户转款相关银行票据、村委会对农户红枣估产及真实性证明、红枣协会备案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3、资金拨付
县财政局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后,根据金融机构结息清单下达贴息资金指标,并拨付到相关申报人。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财政具体抓落实,督促检查贴息资金的申报、使用情况,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网络等渠道,将财政贴息政策公开,让企业充分了解财政贴息的内容、对象、标准、方式,保证贴息规范透明,公开公平。
3、加强监督检查。财政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加强对贴息基础数据的核实,杜绝虚报、谎报贴息数据,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4、强化责任落实。县国税局负责对红枣收购票据进行稽查,各乡镇村委会负责对申报人收购枣农红枣真实性负责,各商业银行及信用社负责对申报贷款资料真实性负责。
5、严肃责任追究。对各部门及人员未履行职责,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及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伪造资料骗取财政资金的申报人,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若羌县财政局企业科周大鹏 联系电话:7104922 18999013519
若羌县财政局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