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内民主应有风险意识
推进党内民主,防范民主风险,必须有一个稳定的内在支撑,就是要以培育党员正确的民主理念为支撑。所谓民主理念是指在实行民主时党员所普遍具有的思维取向和习惯,它既包含民主风险意识,又包含风险可控意识,更包含正确的民主观念和理性的民主预期。民主风险意识,是指全党上下应清醒认识到,党内民主如果发展失当,就会引发风险,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能力,进而引发党的执政风险甚至危机。民主风险可控意识,就是指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同志应认识到民主风险又是可认识、可预测的,可防范的。要努力把握风险发生的规律性,掌握处理风险的方法与艺术,减少甚至避免风险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推动党内民主朝着有序、健康的方向发展。树立正确的党内民主理念,一方面有助于我们正确把握党内民主的发展方向,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党内民主进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在实践中,培育党员正确的民主理念,一是通过教育和灌输来培养,二是通过发展先进民主文化来培育。
党内民主风险控制的原则
发展党内民主风险控制的根本目的和原则:一是要更好地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而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更不是放弃党的领导。所以,在党内民主发展问题上,必须以坚持党的领导为前提,否则,就会脱离正确的政治方向,违背党内民主发展的初衷。二是必须维护和增进党内团结。在政治组织内部发展民主首要的是保证组织的组织力和凝聚力,使组织成为一个稳固的有机整体。成熟的有着较强生命力的政党的一个标志就是能够做到内部团结,有着较强内聚力。所以,我们党发展党内民主必须起到维护和增进党内团结的作用。三是必须促进党内稳定进而维护政治稳定。民主具有不确定性,发展社会民主可能带来社会的某些不稳定;同样,发展党内民主也会在党内引起一些震荡。当然,民主和稳定两者之间也可能产生良性互动,民主的发展最终将有利于政治稳定。我们党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党面临长期、复杂、严峻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的新形势下,推进党内民主,就必须慎重考虑党内民主的风险防范问题,以减少民主化带来的震动和不稳定。四是必须积极稳妥推进,其推进的时机、力度、速度及突破的重点方向等应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素质、觉悟程度相适应。
发展党内民主可能存在的风险种类、风险判定标准及依据
党内民主推进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种类,既有因党内民主发展过缓,而失去对人民民主发展控制和引导的主动权的风险,又有因党内民主发展过快,造成骤然、无序的大规模政治参与,从而引发社会危机与失控的风险,即民主推进的力度、速度不当引发的风险;也有发展党内民主的某些环节、某些内容可能会带来的消极后果风险,如思想混乱风险、党员参与无序性风险、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削弱风险、派别活动风险、民主决策的非科学性风险、中央政治权威乃至党的领导权威降低的风险、党管干部原则因民主选举而失控的风险;党员参与意识、规模、能力、深度与党内民主制度化的非同步性风险;以及党内民主发展路径、推进重点、实施策略失当引发的风险,等等。这些风险既有一般政治组织发展民主都会遇到的一般性风险,也有缘于我国我党自身特点而遇到的特殊性风险。我们应根据风险的性质、特征、诱发原因、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因素设定评判标准和依据,从这些不同评判标准中选取出既具理论性又有实用性的评判标准。
风险控制下的党内民主发展路径选择
路径选择实质上决定着党内民主前进的方向和进度,最终会决定民主的成败。党内民主的发展路径直接关系发展进程中的风险大小问题。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内民主的路径选择,必须与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相契合,必须与民主发展的历史逻辑相符合,必须与当代中国的政治体制、与国家层面的民主和社会民主相联系。在民主发展路径问题上,现实中已出现人民民主对党内民主、基层民主对上层民主“倒逼”之势。如果我们党不能有效应对这一态势,就会要么因被动发展民主而失去对民主发展控制和引导的主动权,要么因漠视基层民主发展和人民民主诉求而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能力,进而引发基层执政危机。因此,笔者认为,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内民主应采用上下结合的发展路径,也就是说,发展党内民主,既要重视逐步推进和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实践,更要根据中国共产党作为“权威主导性”政党的特点,充分发挥中央民主改革的示范效应。在实践中,对于党内民主改革,既不能用自上而下的推动来否定自下而上的改革实践,也不能用自下而上的提升来否定自上而下的示范和推广,其成功的关键在于把握二者结合的时机和力度。要通过及时总结基层民主实践中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制定规范性的民主机制和实行有序的民主参与,使民主的关键程序、内容和推进顺序在上层精英内部得以认同,然后由上而下、由里向外逐步推进到基层。这既避免了大规模的政治参与引发社会危机与失控,又避免了大众多元化民主对执政党的强力冲击,从而有利于民主的循序渐进,由浅入深,实现民主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双重目标。
党内民主风险控制的制度设计
如果有一个较为完善的党内民主制度设计,在发展党内民主时就能做到更多的理性把握,减少因盲目行动而带来的失误,包括可能引发的政治风险。笔者认为,完善的党内民主制度应是一个结构严密、有效运转的制度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民主约束机制、民主激励机制及民主程序性机制。所谓民主约束机制,就是在党内生活中建立规范、调控主体行为,使广大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形成民主习惯和行为模式的制度规则。其着重点侧重于对领导层面认知水平和行为模式的修正、制约。所谓民主激励机制,就是建立将党内民主的价值要求转化为价值激励,推动主体行为民主化的制度体系。建立民主激励机制,其侧重点在于对普通党员民主行为的诱导、激发和保护。所谓民主程序性机制,就是党内民主主体在作出民主行为时所应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民主政治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民主程序至关重要,要特别重视民主程序的制度建设。因为实体民主要靠程序民主的手段来实现和保障,完善的民主程序可以真正形成党内民主的制度秩序,使党内民主成为党内生活的基本方式。
发展党内民主要勇于消除既得利益者的羁绊风险
从本质上讲,党内民主的任何发展和突破都是不利于既得利益者的。所以,这些既得利益者为保护自身的利益,往往压制民主发展或鼓吹激进民主。因此,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必须以消除利益羁绊为保障。党内一要形成针对既得利益者的强大舆论压力,使之成为消除既得利益的动力和主导力量;二要形成消除既得利益的权力布局,从组织上切断既得利益者通过控制权力来维护其利益、左右党内民主发展方向的政治基础;三要建立一定的利益补偿机制。如果不建立针对利益遭受损失集团的利益补偿机制,则会使改革受到组织化的抵制,从而遭受失败。建立这种利益补偿机制,未必符合“正义”的原则,但这是现实政治的要求,也是我们推进党内民主、对民主发展风险控制必须要付出的代价。
[责任编辑:若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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